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和派遣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三、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决定在今年下达各县(市、区)支农(农牧局主管)计划中派遣12名毕业生到我区农场服务(分配名额附后)。毕业生考核管理按所属市、县(区)对服务单位的管理办法实行。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和派遣工作,要根据招募的实际人数,尽快协调服务单位,预先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服务岗位确定、住宿安排、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后勤保障工作,为他们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附件:派遣毕业生到农场支农服务名额分配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派遣毕业生到农场支农服务名额分配表

市、县(区)

农场名称

支农人数

备 注

兴庆区

良种繁育中心

1

 

西夏区

南梁农场

1

3

 

平吉堡农场

1

 

贺兰山农牧场

1

 

永宁县

玉泉营农场

1

2

 

黄羊滩农场

1

 

贺兰县

暖泉农场

1

 

灵武市

灵武农场

1

 

平罗县

前进农场

1

 

利通区

巴浪湖农场

1

 

青铜峡市

莲湖农场

1

 

中宁县

渠口农场

1

 

合 计

12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