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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有单位名称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的公告

  四、注意事项
  1.本表填制一式两份。空白表格可通过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站下载填制,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填制。
  2.填制本表时,要同时填制《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一份。
  3.附送企业自行设计的本单位发票式样一式两份。列示规定基本项目内容和自行增设项目内容的输出打印位置。
  4.附送开票软件详细说明资料一份。

  附件2: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发票印制通知书
  201 年 第 

          (印制发票企业名称):
  请贵单位按如下要求及核准的发票样张印制,在    日前将发票送到             

印制发票要素

用票单位

名称

 

发票名称

 

数量

发票代码

发票号码

   

种类

规格

联次

印色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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