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双拥办制订的《普陀区关于2011年“八一”期间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普府办〔2011〕44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区双拥办制订的《普陀区关于2011年“八一”期间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普陀区关于2011年“八一”期间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新时期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指示精神,切实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根据市双拥办、市民政局有关要求,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和本区双拥工作实际,就组织开展“八一”建军节期间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广泛深入的双拥宣传教育
各部门、各单位、各驻区部队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支持军队现代化建设,把双拥宣传教育作为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打牢军政军民团结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巩固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军政军民关系。要广泛宣传建党90周年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宣传军政军民团结在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稳定中的伟大意义;宣传我区军民共同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普陀的生动事迹;宣传我区各条战线在创建双拥模范活动中,特别是驻区部队官兵在处置突发事件和执行应急任务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区有线电视台和《新普陀报》要及时报道“八一”期间的双拥活动情况,要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在全区形成更加浓厚的军爱民、民拥军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主题突出的拥军优属活动
各部门、各单位要以破解部队官兵、优抚对象关注的难点、热点和重点问题为切入口,在“实”字上下功夫,切实安排好各项拥军优属活动。
1、开展走访驻区部队活动。组织区及相关部门领导分二路走访慰问驻区部队官兵,为他们送去驻地人民的关爱和慰问品;各街道、镇要分别组织走访慰问共建部队,帮助共建部队解决实际困难。
2、深化优抚对象关爱活动。组织普惠式的走访慰问和疗休养,召开优抚对象座谈会、恳谈会等。
3、举办区级双拥模范(先进)单位、个人表彰活动。对评选出的10类120个单位和90名个人给予命名授牌和表彰,扩大典型引领的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