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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湖北省勘察设计企业综合实力10强评选活动的通知

  (3)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计分,以企业2010年营业税金及附加每百万元为1个计分单位,其余均以此标准进行折算计分。
  2、质量类指标评分规则
  质量类指标权重为总分的40%,其中,勘察设计奖项的权重为质量类指标分的70%。
  按照质量类指标的六个部分分别进行计分,同一个项目奖只计分一次(含勘察设计奖、科技进步奖、优质工程奖等),按最高奖项等级奖计分,不重复计算。
  五、本评选办法的解释权属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附件2:
  2010年度湖北省勘察设计企业综合实力10强评选申报表
  (表1)

企业名称

 

邮 编

 

地址

 

联 系 人   

 

主行业   资质类别和等级

 

电 话

 

传 真

 

市州住房城乡建设

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年  月  日

 

项目

年  度

2010年

指  标

单位

金额/数量

经     济     类     指     标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万元

 

其中:工程承包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营业税及附加

万元

 

从业人员

人均收入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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