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全省2011年度上半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通报

  (六)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理缺位问题突出。一是现场监理人员不到位、不称职,相当一批项目的监理总监长期不在施工现场,而现场留守的总监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不能准确掌握质量安全管理的规定和标准,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的监理难以到位。二是监理旁站流于形式,一些监理对于施工中明显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熟视无睹,对于现场的见证取样工作没有跟踪管理,旁站监理未能严格执行。三是审核验收把关松懈,现场发现大量根本不能指导施工、存在明显错误的施工专项方案,都顺利通过了监理审查;监理对于施工现场的人员管理、设计变更管理等工作十分随意,对于工程质量验收批的监理仅仅停留在资料流程上。四是对于施工现场已经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管理不善,对于已经被当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下达整改的内容,监理单位既无法督促完全整改到位,更没能实施举一反三的检查整改,监理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及时完成相关整改和执法。一方面各地要对照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检查,立即整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主体实施处罚,按时反馈省厅下达的限期整改通知和执法建议书的整改落实情况;另一方面切实研究适合本地实际的管理措施,采取有效手段,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和各方主体责任。
  (二)加快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质量安全监督队伍是实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政府责任的主力军,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的重要性,积极争取多方支持,保障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编制和经费,将相关技术人员充实到监管队伍中。省厅今年将对全省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一次全面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机构和人员将被停止监督工作。
  (三)不断加大保障性住房和开发区管理力度。保障房建设质量直接关系到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各地要充分认识到保障房建设的重要意义,迅速加大协调管理力度,确保保障房建设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要强化对开发区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切实提升开发区的质量安全水平。
  (四)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切实加大对各检测机构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试验室监管力度,全省各检测机构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试验室要全面推行检测数据自动采集系统,各市州尽快建立检测监管平台,对上传的检测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切实保障建设工程质量;要加强对混凝土、钢筋等主要建筑材料的检测,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要进一步完善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强化县(市、区)的勘察设计审查,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及时核查重大设计变更的图纸审查情况,保证勘察设计质量。
  (五)全面深化企业及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要在继续强制推行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同时,督促企业扎实做好内部管理,尤其是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在项目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上严格把关,不断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水平。要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监理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附件:1、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的项目名单表
  2、下达执法建议书情况表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