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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2011年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八)6月12日19时,武汉市八一路延长线项目9号承台上施工时,1人不慎落水,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专业承包单位为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武汉飞鸿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九)6月15日14时20分,随州广水办事处办公楼加层工程施工过程中,1人自高处坠落死亡。施工单位为广水市全信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随州市鼎立监理公司。
  (十)6月21日上午11点40分,十堰市房县水蓝郡商住楼工程主体施工13层梁侧模时,1人不慎从距楼面2.4米处坠落,送医院抢救不治,于6月25日死亡。施工单位为房县诚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湖北环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十一)6月30日上午8点30分,武汉市汉阳区绿地新都会E地块8号楼工地,钢筋工擅自指挥塔吊起吊,不慎被吊运钢筋挂住从离地面5米高处坠落,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施工单位为新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湖北东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除上述死亡事故外,襄阳市还发生“6.18模板垮塌事故”,11人受伤,造成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
  二、事故情况分析
  (一)从事故控制指标上分析,武汉市事故4起,死亡5人;十堰市事故3起,死亡4人;随州市事故2起,死亡2人;襄阳市事故1起,死亡1人;鄂州市事故1起死亡1人。其中,十堰市已突破年度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随州市与控制指标持平。
  (二)从事故发生地域上分析,县(市、区)所管辖工程7起,占事故总数的63.6%,仍为事故主要区域。其中房县、广水连续两年发生死亡事故,特别是广水市,自2009年以来,连续发生多起一般及较大事故。
  (三)从事故类型上分析,高处坠落死亡10人,物体打击死亡2人,淹溺死亡1人。高处坠落死亡比例占76.9%,成为事故主要类型,从事故初步分析来看,大部分高处坠落事故都是由于现场防护或个人防护不到位造成。
  (四)从事故单位上分析,一级以上建筑施工企业4家,二级企业3家,分别占事故单位总数的36.4%和27.3%,大中型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从事故发生趋势分析,五月份以来,共发生事故8起,占事故总量的72.7%,我省现已进入事故多发时期。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继续抓好事故预防。全省已进入施工高峰期、高温期和汛期,也是安全生产任务最重压力最大的一段时期。各地必须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紧迫性与复杂性,切实解决监管力量单薄与监管任务量不断攀升的矛盾,充分发挥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作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采取更加有力的事故预防措施,坚决杜绝重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
  (二)着力抓好层级管理。从事故发生地域分析可以看出,县(市、区)安全生产管理仍然薄弱,事故多发。为此,各地应将管理重心下移,加大对县(市、区)的指导、督查和支持力度,尽快提高县(市、区)的监管能力和安全生产水平。要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构建和完善全行政区域内的重点监控和联动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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