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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


  附件3:
  招标代理机构检查内容记录表

  受检单位:

检 查

内 容

检  查  资  料

检查结论

备 注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有效期内

 

2

税务登记证;

有效期内

 

3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含变更记录)

有效期内

 

4

与国家机关或所属单位是否存在隶属关系或者经济关系

 

5

法人代表的身份证、任职文件、个人简历;

 

6

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任职文件、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个人简历、高级职称证书,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

 

7

专职人员定员是否满足资格规定的要求;

满足要求

 

8

办公场所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产权证或出租方产权证及租赁合同)

有产权证

 

9

主要办公设备、办公条件

满足要求

 

10

企业章程及规章制度

完整

 

11

分支机构的设立

符合要求

 

12

验资报告、上年度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报表说明),甲级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乙级(暂定级)不少于100万人民币;

满足要求

 

13

近三年有效业绩(甲级中标金额为16亿元人民币,乙级(暂定级)中标金额为8亿元人民币以上

满足要求

 

工作

业绩

1

近三年代理项目及业绩清单

 

2

代理合同

 

3

中标通知书或书面报告

 

4

招标人评价意见

 

市场

行为

1

未取得招标代理资格或超越代理资格承接招标代理业务,或以挂靠方式允许他人以本机构名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行为

 

2

假招标、串通招标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3

招标代理工作合法合规

 

4

与所代理工程的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经济利益关系、或以承诺让特定投标人中标获得招标代理业务

 

5

代理合同签订依法、规范

 

6

收费按国家规定,无恶意压价竞争现象

 

7

其他影响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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