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1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鄂建办[2011]13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交通局,武汉市交通委:
根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1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城【2011】73号,以下简称《通知》),定于2011年9月22日开展“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为确保该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下列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根据有关要求,签署“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承诺书”的城市和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和“国家园林城市”的城市为重点开展活动城市。这些城市有:武汉市、黄石市、襄樊市、荆州市、荆门市、咸宁市、随州市、鄂州市、仙桃市神农架林区、松滋市、京山县。上述各城市(县、区)要按照《通知》要求成立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活动方案,扎实组织开展无车日活动,并按要求做好信息和总结的上报工作。
二、其他城市要积极开展宣传促进活动,通过各种媒体大力宣传绿色交通理念,积极倡导低碳的生活方式,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三、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将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2011年10月8日前报我厅城建处。
四、各地请将活动负责人、联系人信息于2011年7月4日前报我厅城建处。
联系人:宋智宇
电话:027-68873027 传真:027-68873024
附件: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1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城【2011】73号)(略)
2、2011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联系人回执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2:
2011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联系人回执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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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及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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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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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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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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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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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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