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积极推广职业教育多元投入机制改革的经验。积极促进民办职业教育发展,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在民办职业院校推广“政府引导、民办公助”的办学新机制。
由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10.落实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职业院校在建设用地、项目安排、税收、银行贷款、学生资助方面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政策的措施。
由省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地税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负责。
11.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用于职业教育的投入明显增加、统筹安排地方教育附加用于职业教育发展,制定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逐步实施免费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
由省财政厅牵头,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
12.落实职业院校老校区土地所得资金按规定上交财政部分全额返还学校,用于新校区建设。
由各级政府牵头,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配合。
(三)改革职业院校管理体制和机制,切实增强办学活力。
13.统筹安排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的职业培训项目和资金,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在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中的主阵地作用。
由省财政厅牵头,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厅、民政厅、扶贫办、残联配合。
14.指导市、县级财政部门制定并实施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职业院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办法,进一步深化职业院校财政拨款方式改革。
由省财政厅牵头,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
15.引导职业院校进一步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机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由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四)抓好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带动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提高。
16.实施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行动计划,2012年至2014年,在全省重点支持100所左右示范职业院校和200所左右特色职业院校建设。
由省教育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配合。
17.加快职业教育园区建设,发挥集聚效应、规模效益。
由省教育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
(五)构建开放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升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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