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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陀区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根据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继续鼓励非公资本投资兴办除法律法规限制之外的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尤其是高标准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和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教育机构。在“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素质教育实验学校”、“一级幼儿园”等学校资质的评定中,对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实行同等待遇。积极组织各类培训活动,提高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者的综合素质。
  (六)支持非公资本投资文化体育产业
  吸引非公资本以控股、参股、合作等形式,兴办影视制作、发行、放映、演艺、娱乐、体育经营等文化体育企业,并享受国有文化体育企业同等待遇,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给予相应的扶持措施。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积极参与开发我区五大重点地区的文化娱乐项目,对大型文化娱乐项目,给予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允许以个人声誉和版权、经理人资质等无形资产作价参与组建文化企业。允许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政府主导的,包括公益性的文化活动和项目。
  (七)支持非公资本投资医疗卫生领域
  允许非公有资本采用多种形式参与基本医疗服务主体框架外的公立医疗机构的改制,兴办公益性或经营性医疗机构以及组建医疗投资公司、医院管理公司和医疗集团。引导和鼓励非公有资本投资兴办老年护理、康复类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可提供高端服务的经营性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全行业的管理,完善民间资本办医的许可和程序,完善政策指导,积极为民营医疗机构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及行业协调等服务工作。
  (八)支持非公资本参与社区公益性组织和福利企业
  鼓励非公有资本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或委托职能,投资设立政务性、公益性、福利性、服务性的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为社区居民和社区建设提供服务。在社区的公共事务管理领域、公共福利服务领域和居民生活服务领域,加大对非公资本的开放力度,促进社区公益性民间组织的发展。积极探索社会福利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路径,吸纳非公资本参与设立社会福利事业;推行社会福利企业经营行业多样化,创办适合残疾职工工作的新型社会福利企业。
  (九)加大非公资本投资现代服务业的支持力度
  根据区域功能定位,结合城区布局和重点地区建设规划及产业导向,按照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总体要求,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对真如城市副中心、长风生态商务区、真北组团商贸群、桃浦都市产业园和长寿综合服务带的投资与入驻,并享受普陀区新一轮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积极推进主题园区的创建,为非公有制企业的集群化提供发展平台,鼓励非公有制企业以资金、产品、技术和品牌为纽带进行联合重组。对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非公有制大公司大集团,给予享受本区扶持大企业和企业集团政策规定的相关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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