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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报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报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冀发改社会〔2011〕2363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学校: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11〕2757号)精神,现将编制我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切实把发展重点放在提高质量和效益上。

  二、2012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和高职招生总规模,与2011年计划持平。各市、各部门、各学校要认真分析各自的发展现状,结合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研究提出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三、在发展结构上要适应需求、优化布局,围绕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全局性要求,加大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力度,调减长线专业招生数量,加强紧缺专业人才的培养,加大应用型、复合型和创新型人才培养力度,统筹考虑招生计划和毕业生就业工作,使高等教育发展向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各高校要根据自身的目标定位,大力调减非主体专业和非骨干特色专业的招生数量,至少要明确一到两个调减计划或隔年招生的专业。

  四、独立学院的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独立学院设置和管理办法》,切实把工作重心放在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教育质量上,加大实验仪器、图书资料等硬件设施投入,加强教学组织和学生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独立学院的招生规模要与学校办学条件、办学质量直接挂钩。

  五、各高校要按照国家要求,统筹并规范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本科教育(简称普通专升本)、高职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和五年制高职教育等各类招生计划工作,普通专升本、高职院校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计划和五年制高职教育进入高等教育阶段学生人数均要纳入各高校招生总规模之内统筹安排。

  六、调整优化招生层次和类型结构。继续压缩本科院校专科招生计划;除特殊专业外,此类院校一般不再举办五年制和“3+2”高职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教育主要由一般本科院校举办,五年制高职主要由专科院校举办。为便于统筹安排,请各学校将拟招收专科起点本科和五年制计划一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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