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外商投资企业特定项目企业所得税减低税率的审批
(十七)从事农林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延长减征企业所得税期限的初审
(十八)从事能源交通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减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初审)
(十九)对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缩短折旧年限的审批(初审)
(二十)对外国企业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审批
(二十一)企业集中提取技术开发费审批
(二十二)企业跨地域改组、分立、合并整体资产置换的税收待遇的确认
(二十三)纳税人按规定支付给总机构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
(二十四)对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审核确认
(二十五)外商投资企业特许使用费预提所得税减免的审批(初审)
(二十六)外方以优惠利率贷款给我方取得利息免征预提所得税的审批
十二、质量技监局(3项)
(一)销售重要计量器具备案
(二)食品卫生许可证核发
(三)食品生产企业新建、扩建、改建设计审查
十三、绿化市容局(1项)
对本市生产一次性塑料饭盒的登记
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共161项)
一、发改委(3项)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审批(调整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审批(含收费标准年度审验)》)
(二)不需中央政府投资、限额(规模)以下或不涉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审批(有关内容调整至《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审批)
(三)对限额以上直接利用外资项目项目申请报告的初审转报(名称调整为“直接利用外资项目项目申请报告的核转或者初审转报”)
二、商务委(7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动进口许可证(机电产品)(审批期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二)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内自用进口机器设备审核(审批期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8个工作日)
(三)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和产品出口企业确认﹑考核(审批期限调整为,先进技术企业:45天;产品出口企业:每一个日历年度的前4个月内企业提出申请,每年进行一次)
(四)工业领域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有关内容调整至《工业领域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审批)
(五)工业领域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有关内容调整至《工业领域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审批)
(六)粮食收购资格(审批期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七)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许可(初审)(审批期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