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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2010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5. 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启动教师“心理咨询师”培训活动,鼓励教师学习并掌握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知识,善于收集、掌握、处理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各种信息,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使学生能够在困难的时候得到帮助,有压力的时候得到释放,出现心理问题的时候能够及时得到心理干预和疏导恢复工作,努力构建预防、预警和心理危机干预“三预”机制。

  6. 加强中小学生家庭教育。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教基字〔2009〕17号)精神,在各中小学积极开展家长学校及家长委员会建立工作,充分发挥家长在学校教育中的作用,积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和支持教育工作,努力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

  二、全力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

  1. 落实政府责任,明晰管理权责。按照省委省政府文件要求,三月份在全市教育工作会上与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订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责任书,完善教育问责制度,明确全市均衡发展目标要求,树立科学发展的教育政绩观,遵循教育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

  2. 加强规范化学校建设,努力实现办学条件均衡化。从实际出发,深化规范化学校创建达标验收工作,对照新标准进一步完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把创建工作同各县(市)区中小学布局调整、改造薄弱学校、标准化建设紧密结合,把硬件的达标建设与学校内涵发展提升结合起来,努力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健康发展。

  3. 加强招生政策调控及管理力度,努力实现学生入学机会均衡化。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小学每班不得超过45人,中学每班不得超过50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及合格证发放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严禁各级各类学校分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等。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择校,继续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择校学生不享受指标生和推荐生待遇的政策。

  4. 实施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拉动作用。创新工作思路,更新管理模式,促进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共同发展。召开全市“百校牵手结对帮扶”总结表彰大会,树立典型,鼓励先进,不断探索完善城乡互动、共同进步、均衡发展的新模式和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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