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至10月底)
各有关部门、行业(系统)要结合本单位、本行业(领域)、本辖区确定的重点和世博安保的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活动开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集中梳理、集中整治,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三)督查总结阶段(11月到12月底)
各有关部门、行业(系统)要对“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进行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制和制度建设,加强执法监督,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把世博安全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各级领导一定要充分认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对确保上海世博会安全、顺利举办的重要意义,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着力抓好“安全生产年”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工作,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本行业(系统)、本单位、本辖区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问题,进行原因分析,研究对策,集中整治。要将“安全生产年”活动纳入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区安委办将加强协调和督促检查。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
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部署、全面推进的基础上,重点在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燃气、地下空间、民爆物品、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近年来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发现隐患和问题,迅速落实整改和开展整治。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整顿后仍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关闭;凡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
(四)掌握动态,强化监督
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对本部门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