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消防工作的意见


  4、定期开展区域火灾风险评估。积极配合市火灾风险评估课题组做好本区火灾风险评估工作,通过资料收集、调研分析、研究报告,客观评判区域火灾风险等级,科学评估本区公共消防安全现状,提升区政府对消防形势的研判能力和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能力,以利于政府做出科学合理的消防工作决策,有针对性地加强本区公共消防安全工作。

  5、着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建设。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市政府提出的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要求,本区应急救援支队已于2010年6月1日挂牌成立。按照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待恒丰路消防站建成后将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购置抢险救援消防车等应急救援装备,进一步提升本区处置各类突发性、灾害性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

  (二)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工作机制建设。

  6、切实加强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将消防工作依法纳入本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研判和通报本地区火灾形势,督办重点消防安全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问题。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加强消防站、消防装备、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挂牌督办各类区域性的重大火灾隐患。

  7、切实加强行业部门依法监管的职能。区公安消防支队要依法加强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特别是区属重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要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委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规定对管辖单位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建立并落实各有关部门定期会商、联动执法、隐患抄告、信息共享等制度,形成消防监管合力。建交、规土、安监、质监、文化、城管等部门实施相关行政许可时,要依法审查消防安全。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将消防安全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行业考核评议范畴,实行消防安全否决制,制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8、切实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的自主管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和专业检测等规章制度,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主动联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安全疏散逃生、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及时将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确定调整情况以及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专业检测等情况报区公安消防支队备案。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展览场馆、养老机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等八类场所要全面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