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的紧急通知
(深市监特字〔2011〕23号)
各有关单位:
2011年7月5日上午,北京地铁四号线动物园站自动扶梯发生倒转故障,造成1人死亡,多人受伤。为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发生事故,营造我市“平安大运”良好氛围,根据深圳市政府领导关于组织开展电梯安全检查检修工作的有关批示精神,现决定自发文之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电梯(含自动扶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电梯使用单位应立即组织开展电梯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检查整改以下内容:
(一)是否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是否制定电梯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二)电梯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是否委托具备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维护保养记录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是否齐全、是否存在“带病运行”情况;
(三)是否配备持证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四)是否制定高峰人流疏导措施;
(五)维护保养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维护保养单位是否为其购买社会保险。
以上项目检查整改工作应在2011年7月20日前完成。使用单位应做好电梯自查自纠记录,经检查人、整改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归档备查。
二、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立即组织本单位检验人员对所维护保养的电梯逐台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项目应包括所有涉及电梯安全项目。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书面通知使用单位停梯整改,隐患消除前不得将电梯交付使用。如使用单位强行要求电梯“带病运行”,则应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辖区分局。上述检查整改工作应于2011年8月20日前完成,有关检查记录由检验人员、质量负责人签字后归档备查。
三、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应对维修保养单位已提交负荷试验报告的自动扶梯按5%比例进行抽查复验,抽查不合格的除应及时报辖区市场监管分局处理外,对该单位之前提交及今后1年内提交负荷试验报告的自动扶梯应按10%比例进行抽查复验。
四、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应立即将本通知发放至本辖区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修保养单位,认真督促上述单位切实做好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应做好如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