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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农业局关于做好2011年“公述民评”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农业局关于做好2011年“公述民评”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委《关于2011年全市深化作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11〕8号)和市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公述民评”工作的通知》(杭作风办〔2011〕3号)的部署和要求,经局党委研究,现就2011年我局“公述民评”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述对象

  根据市作风办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今年我局参加“公述民评”具体对象为:局农作处正、副处长,局产业信息处处长和市植保土肥总站站长、副站长。

  二、公述内容

  1、依法行政。主要包括是否依法办事、照章办事、规范办事,是否做到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等情况。

  2、服务态度。主要包括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是否主动热情为基层、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等情况。

  3、工作效能。主要包括是否存在办事推诿、工作效率不高、承诺不兑现等问题,是否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是否遵守效能建设“四条禁令”,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是否与岗位相适应等情况。

  4、廉洁自律。主要包括是否存在损害群众权益的问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问题,是否向基层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索取好处等情况,是否向基层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违规领取奖金、福利、补贴等问题,是否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借婚丧喜事之机敛财。以及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

  5、工作实绩。主要包括是否高质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是否圆满完成本处室(单位)承担的年度工作任务,工作是否有创新,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项工作运转是否高效有序等情况。

  三、评议方式

  召开公述民评大会,公述对象的正职(上述两处一站)在会上向服务对象、管理对象及相关人员(以下统称为民评代表),就自身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公开述职;公述对象的副职(上述两处一站)向民评代表进行书面报告。同时,组织人员现场解答民评代表提出的问题。

  四、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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