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选择培育上市资源企业意见的通知》(顺政办发〔2004〕46号)同时废止。
附件:1、顺义区推动企业上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2、顺义区企业上市奖励扶持资金申请表
附件1:
顺义区推动企业上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成员名单
组 长:李友生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林向阳 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 员:董建华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国震 区科委主任
吴建国 区经济信息化委主任
盛德利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闫志广 区农委主任
王福印 区商务委主任
丁文强 区国资委主任
沈凤江 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周继武 区金融办主任
赵殿江 区财政局局长
张尚强 区人力社保局局长
李国印 区环保局局长
李 成 区交通局局长
解长春 区统计局局长
陈长旺 区质监局局长
高瑞君 区国税局局长
张天生 区地税局局长
杨卫东 市规划委顺义分局局长
孙桂祥 市国土局顺义分局局长
陈福刚 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局长
张建国 区文化创意办主任
顺义区推动企业上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区金融办主任周继武兼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区发展改革委
负责企业上市过程中宏观管理和募集资金项目立项工作。
(二)区科委
推荐本区高新技术企业纳入上市企业资源库、做好科技型企业引导和服务,推动本区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型科技企业上市。
(三)区经济信息化委
负责推动工业、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上市。
(四)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做好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项目立项。
(五)区农委
负责推荐区内涉农企业纳入上市企业资源库、培育区内涉农企业上市、对区内涉农上市企业进行奖励。
(六)区商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