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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教育援疆创办黄冈中学农五师分校工作方案》的通知

  ⑶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无传染疾病。工作勤奋努力,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教育教学效果好。年龄在30-50岁之间。
  ⑷获得黄冈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专业和学段对口,有市级及以上示范学校任教经历,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及以上(若有特殊原因,个别教师至少要达到二级乙等水平)。
  4、在疆工作时间
  分校从2011年秋季开始招生,结合高一、高二年级黄冈实验班办班的时间特点,第一批援疆教师的工作期限分为三年期和两年期,其中,管理人员和高一年级任课教师的工作期限为三年(2011年8月至2014年6月),高二年级任课教师的工作期限为两年(2011年8月至2013年6月)。
  第二批援疆教师工作期限均为三年。
  (二)搭建优质资源共享平台
  利用黄冈中学优质教学资源,搭建“楚星”远程教育资源平台,使农五师教师能够学习借鉴黄冈中学日常教学、试卷、复习备考等资料,降低学习成本,提高学习效率。
  (三)接收教师、干部学习交流
  1、做好农五师选派的教师赴黄冈市名校学习交流工作。采取“师徒结对”、“传帮带”形式,通过公开课、示范课、研讨会等活动,为提高农五师教师专业技能和课堂教学能力提供优质服务。
  2、做好农五师选派的干部在黄冈市名校挂职锻炼工作。
  农五师每年分学期向我市选派教师和干部,每次交流和锻炼时间为3-6个月。
  四、政策待遇
  (一)援疆支教人员在疆工作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1、在原单位享受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按本单位同职务层次人员平均水平确定)、政策性福利待遇(包括教龄津贴、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独生子女保健费、奖励工资等)和教职工共享性福利待遇不变。
  2、每人每学年按5万元予以补贴。
  3、每人每学年按有关规定报销往返两次差旅费。
  4、一个援助周期内补助家属探亲路费7000元。
  5、在疆住院治病享受在派出单位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治疗的同等报销比例待遇,由派出单位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期结算。
  6、进疆前由派出单位办理一次性保额不低于2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援疆支教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所需经费,由派出单位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二)援疆支教人员在疆工作期间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援疆工作满一年后,按照符合条件的人数,由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专项下达指标。结束援疆任务返回后,其在援疆期间获得的各种荣誉有效,挂任的行政职务供干部任用时参考。在今后的职称晋升、岗位聘任、评先评优等方面,同等情况下予以优先。
  (三)援疆支教人员在疆工作期间,疆方发放的相关补助,按照《农五师援疆干部相关补助发放标准(暂行)》(师发〔2011〕7号)执行;租赁房屋费用、福利、活动经费等列入支教学校年度财务预算,由农五师统一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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