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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创新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上海金融创新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材料必须按申报表、项目创新和实施情况报告、补充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

  除纸质申报材料外,申报单位须以光盘形式提交申报材料的电子文件。

  申报单位须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和载有申报材料电子文件的光盘送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其他

  评审机构、奖项设置、申报条件、评审程序等见《实施办法》。

  申报表请各单位自行下载附件2或附件3。

  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大沽路100号240D室

  联 系 人:

  桂旭 23117012 13916740574

  应茵 23116294 13764630048

  赵焕 23116325 13901787812

  附件:

  1.《上海金融创新奖评审和组织实施办法》(略)

  2. 2011年度上海金融创新成果奖申报表

  3. 2011年度上海金融创新推进奖申报表

  上海金融创新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2月14日

  附件2:
2011年度上海金融创新成果奖申报表

  申报单位:

  项目名称:

  申报日期:

《2011年度上海金融创新成果奖申报表》填写说明

  为组织实施好上海金融创新奖评审工作,根据《上海金融创新奖评审和组织实施办法》,制定本表格。
  本表格是上海金融创新成果奖评审的基本文件和主要依据。评审专家将依据申报单位在本表格内所填写内容及其他申报材料,从创新性、应用性(经济社会效益)、示范性和风险防范水平四个方面,对项目进行评分。申报单位须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为突出重点,各栏建议字数不超过500字。
  一、项目实施时间,指申报单位正式实施项目的日期。
  二、立项背景,应简要概述立项目的,项目实施期间国内外相关项目状况。
  三、项目主要内容,应介绍项目总体思路、实施方案要点、应用情况、实施效果、推广情况、行业地位、相关部门认可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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