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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门楼牌地址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一)宣传准备阶段(6月30日前)。县公安局要对从事门楼牌清理整顿人员进行培训,使每位参训人员了解编制装钉门楼牌号的基本原则,做到目标任务、编制规范、装钉要求和方法步骤“四明确”。同时,要充分利用电视、宣传栏等媒介或通过印发宣传单、张贴标语、上门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门楼牌地址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配合。

  (二)清理核对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各乡镇要组织乡镇干部、社区(村组)干部、社区(驻村)民警、警务文员,依靠街道、居(村)委会、物业公司、治安积极分子等社会资源,城区(集镇)以道路街巷(小区)为单位、农村以村委会为单位, 对所有道路街巷、居民小区、自然村的门楼牌地址编制装钉情况,逐房逐户(包括违章、临时建筑)按房屋实际门楼牌地址进行逐一标注、全面清理核对,认真填写《门楼牌地址清理整顿核对登记表》(附件2);按照《重庆市门楼牌编号及住址标准规范(试行)》和保证地址信息的唯一性和准确性的原则,对道路街巷、小区、自然村等地名未命名、不规范或已消失变更的,要登记造册,及时协调民政部门予以命名或注销;对编制不规范及无门牌号或有差错的,按规范理顺编制;对农村房屋门楼牌地址应尊重历史,以“查漏补缺”为主,集中规划的新农村建房,应按实际房屋产权地址统一规范编制;对正在建设的要核准地名,提前介入,预留编制门楼牌号地址;对暂不具备条件设置正式地址的地方,统一设置临时地址,并在设置正式地址后立即修正。通过清理整顿,城区、城(集)镇、繁华路段和新建小区门楼牌装钉率达100%,其它区域门楼牌装钉率达90%以上,确保全县门楼牌地址信息统一、完整、准确和醒目。

  (三)编制装钉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乡镇对辖区内所有门楼牌地址信息要汇总造册, 清理出不规范的门楼牌要按标准重新编制、制作。新制作的门楼牌必须符合国家统一标准(〔GB17733-2008《地名标志》〕和《重庆市门楼牌编号及住址标准规范(试行)》)规定,并及时下发各乡镇,组织乡镇干部、社区(村组)干部、社区(驻村)民警、警务文职或由各乡镇请专人上门装钉。对清理出的被遮挡的门楼牌,主动与城管、市政、民政等部门联系,综合运用社会力量,责令其限期纠正整改。

  (四)录入维护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县公安局要依托人口信息系统,主动进行检查完善。对因门楼牌号变更造成人口信息住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维护人口信息,确保常住人口住址、流动暂住人口、人户分离人口、工作对象实际居住地与门楼牌地址一致;对变化了人口信息住址的,应同步修改《常住人口登记表》,通知群众,重新换领户口簿首页,同时对造成居民身份证件住址信息变更的,应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对自愿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及时受理、制作、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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