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推动与企业主导相结合。政府积极进行政策引导与支持,营造良好的支撑环境,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应用。运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鼓励社会各方参与电子商务建设。
2.总体规划与示范引导相结合。加强总体规划和统筹协调,选择条件成熟的商贸服务业、文化创意衍生交易等领域作为突破口,建立电子商务示范集聚区,打造电子商务示范楼宇,在现有的规模性电子商务应用平台中突出重点,分层推进,做大做强。
3.协调发展与重点跨越相结合。积极开展试点,探索多层次、多形式的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电子商务发展路子,促进各类电子商务应用的协调发展。在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关键技术上鼓励创新,支持探索,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主要目标
--完善全区电子商务基础建设。到2012年,基本完成政策法规、在线支付、信用服务等电子商务运行支撑体系和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全区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明显提高。
--电子商务企业数量、质量明显提高。到2015年,积极吸引5-10家龙头电子商务应用企业入驻我区,打造5-6个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的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平台,形成1-2个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集聚500家电子商务企业入驻;重点商贸企业实现部分网上采购与销售;全区电子商务企业交易金额超过100亿元,带动相关领域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突破200亿元。
--建立电子商务技术创新体系。形成电子商务关键技术的自主研发能力,力争在重点领域获得较大突破。
--到2015年,全区电子商务运行支撑体系、综合管理服务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规范和完善,应用行业和领域不断扩展,成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新的动力。
三、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重点
(一)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完善电子商务政策支撑体系。支持各部门结合我区电子商务发展实际制定财政、税收政策,吸引电子商务企业聚集发展;建立电子商务法规标准体系。针对电子商务交易、信用、供应链协同、融资服务等环节,制订具有前瞻性、可行性、开放性、兼容性的法规、规范、标准,维护电子商务交易秩序,防范交易风险;建立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和统计监测网络。定期开展电子商务统计,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反映我区电子商务发展总体规模、结构变化、发展水平、发展趋势和存在问题,为政策制定提供可靠依据;加强电子商务国际交流合作。扩大电子商务对外交流合作渠道,支持企业参加各类电子商务行业研讨、交流、展示,支持企业跨区域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