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常规事务定期公开,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
3、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
4、需及时公开的热点、重点事项随时公开。
5、重大或复杂性问题适时公开。
长期公开内容:重点是组织设置和党员分布情况;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和办公电话;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及上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等。
定期公开内容:重点是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在岗履行职责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涉及干部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上述常规党务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即时公开内容:重点公开党组织决议、决定和阶段性工作情况;重大财务开支情况;重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及项目进展情况;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干部调动和任免情况;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处理违纪党员的情况;民主评议党员的结果;党员和群众提出意见建议落实情况;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即时公开的其他内容。
(三)公开的程序
1、制定方案。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报厅直机关党委批准确定;厅直单位党委所辖党支部的党务公开工作由其直接上级党委研究确定。
2、组织实施。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依照经批准确定的方案和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基层党组织应报经上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公开。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
3、收集反馈。基层党组织应通过设立意见箱、开通电话等形式,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做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
4、归档管理。基层党组织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四)公开的方式
1、在本单位本部门党组织内部公开的,可通过召开党内会议、印发党内文件和在党员活动室查阅等形式进行。
2、对本单位本部门全体人员公开的,可通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以及建立党务公开栏、宣传园地、局域网等形式进行。
3、对于向社会公开的,可结合政务公开等,通过官方网站、电子显示屏、报纸、电视等媒体,视情予以公开。
4、对个别或少数党员的问询,根据不同情况,可通过一对一解答和党内情况通报等形式畅通党内信息互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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