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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10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加大组织领导,共同参与配合做好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等相关工作。

  强化无偿献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和规划,共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形成“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卫生部门积极实施、社会广泛参与”的格局。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监察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工商分局、各街道(镇)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积极发挥区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的自身优势,充分利用组织网络,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参与和推动本区的无偿献血工作。

  (三)加强执法监督,做好献血招募服务工作。

  区卫生部门要制定2010年区内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要加大血液日常监督与专项执法的力度,加强与公安、监察等部门的协作,严厉打击“血头”和雇人献血的各类违法行为,确保血源安全。

  区血液管理办公室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和市卫生局《关于血液执法职能调整事宜的通知》(沪卫人〔2005〕27号),进一步加强献血、采血、供血和医疗临床用血的日常管理;继续做好无偿献血的社会宣传与对献血者的关心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实施好缺血(包括RH阴性血液)应急预案和血库偏型与偏多纠正预案。

  各级医疗机构要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继续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做好临床计划用血工作,继续开展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用血的培训,大力推广自身输血和成分输血,节约异体血液,规范医疗用血行为。进一步开展用血病人的家庭成员和亲友互助献血工作,做到节流和开源并举。

  (四)进一步增强宣传力度,动员和招募广大公民积极参加无偿献血。

  加大社区、企事业等单位的献血宣传和招募力度,实现团体无偿献血11818人份的量化目标。按照《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2010年,区域各企事业单位按照不超过职工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5.5%的比例,各街道(镇)按照不超过无工作单位公民人数(包括外来暂住人员)的2.5%的比例,动员和招募广大公民参加无偿献血。各企事业单位按照不超过职工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1.0%的比例,参与上海世博会期间血液应急保障所需血源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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