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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公共卫生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的《徐汇区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能力建设

  成立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技术指导专家组,负责创建的技术指导和决策咨询。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有专人负责慢性病防控工作;区域综合性医疗机构和防治站所定期下社区提供规范化培训和技术指导,不断提高基层卫生人员慢性病综合防控能力和诊疗技术水平。

  (四)职责分工

  -区卫生局负责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总体实施方案和协调各项具体措施落实;负责组织区内慢性病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慢性病的服务功能;制订慢性病防控的长期规划,出台有力的政策作为保障措施,并定期对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进行督导和总结。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将慢性病防治工作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年度政府工作计划。

  -区委宣传部负责建设有利于宣传慢性病防控知识、培养慢性病防控技能的支持性环境。负责制定和实施慢性病防控媒体传播计划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慢性病防治工作经费,并确保经费落实到位。

  -区体育局负责大力推进群众体育活动。加强本社区的健康运动场所建,广泛推广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提升人群的身体活动水平,鼓励群众集体健身活动,进行成人运动量的监测。

  -区绿化市容局负责不断扩大辖区绿化面积,为慢性病防治提供良好的区域环境。

  -区环保局负责制定辖区环境保护政策,不断改善徐汇区生态环境质量,为慢性病防治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区教育局要将慢病防治知识纳入学校的健康教育课程,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健康观念,形成良好的健康行为。同时,针对学生出现的肥胖、吸烟和不合理饮食等慢病的常见危险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定期进行考核评价。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将区内有关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医保定点单位,并负责慢性病患者每次就诊可开具2-4周药量的政策落实;大力支持卫生部门引进、培养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所需要的技术人才。

  -区科委负责推动辖区内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慢性病防治项目科学研究的立项工作,支持卫生部门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对慢性病的防治工作等。

  -区人口计生委负责向新婚夫妇和广大女性宣传慢病防治知识,协助开展妇女“两病”筛查等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对辖区贫困慢性病患者的困难补助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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