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规范开展慢性病综合监测、干预和评估,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
4.不断完善适合于我区的慢性病防控策略、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
(三)主要指标
1.知识知晓率:慢性病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自我血压水平知晓率达到70%,自我血糖水平知晓率达到30%。
2.健康行为形成率:成年男性吸烟率控制在50%以下;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低于8克;平均每天运动量6000步以上的成年人的比例达到35%以上。
3.慢性病早期发现率:高血压、糖尿病登记率不低于上海的调查患病率;干预人群重点癌症早诊率不低于50%。
4.慢性病管理率: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不低于35%和30%。
5.慢性病控制率:人群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不低于30%,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不低于25%。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1年1月-2011年5月)
2011年1月1日-4月30日: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落实创建经费。
2011年5月1日-5月31日: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查自评,上报申报材料。
(二)实施阶段(2011年6月)
2011年6月1日-6月30日:召开创建动员大会,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全面落实各项措施,按照“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标准进行准备,做好迎接上海市“国家慢性病创建办公室”的考核评估。
(三)评审阶段(2011年7月-2011年9月)
2011年7月1日-9月30日:迎接国家督导组的考核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的徐汇区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区卫生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公共卫生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统-领导协调全区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区公共卫生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王克利兼任主任,负责创建工作的各项具体事务。根据工作需要,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联络员会议,督促落实相关部门的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经费保障
将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纳入区政府议事日程,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慢性病防控工作长久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