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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公共卫生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的《徐汇区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公共卫生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的《徐汇区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徐府办发〔2011〕22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区公共卫生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的《徐汇区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徐汇区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

  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是影响徐汇区居民健康和生命质量的主要疾病,同时也是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的疾病。为落实《上海市预防和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中长期规划(2001-2015年)》(沪府办〔2000〕40号)和《关于本市全面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沪公卫联办〔2011〕4号)等文件精神,有效提升全区慢性病防治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特制定徐汇区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以下称“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构建与徐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慢性病防治体系,以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为契机,落实上海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管理,不断提高区域居民的健康期望寿命。

  二、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在徐汇区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行动、全社会参与的综合慢性病防治模式和氛围,不断提高全社会重视慢性病防治的意识,全面提升辖区慢性病防治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区域居民的健康期望寿命。

  (二)工作目标

  1.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体制与机制。

  2.建立和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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