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烤烟收购工作的通告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烤烟收购工作的通告
(酉阳府发〔2011〕7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

  为维护正常的烟叶收购秩序,巩固我县烤烟基地建设,推动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市政府2011年烤烟收购工作会议精神,现就2011年烤烟收购工作通告如下:

  一、坚持烟草专卖制度。严格按照烟叶专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维护国家和烟农利益。由酉阳烟草分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购标准和价格组织统一收购全县烟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收购。

  二、严格合同计划收购。按照下达的种烟计划和预检程序,凭烟叶电子合同、预检单到指定收购站(点)交售;收购站(点)不得收购超合同、无合同及辖区外烟叶。

  三、统一国家收购标准。严格实行挂样收购、依质定级,统一验级眼光,公平收购;严禁压级压价、抬级抬价和加价收购,严禁收购水分超限烟叶,损害国家和烟农利益;严格规范实行信息化收购、电子结算的运行模式,提高管理水平。

  四、加强烟叶收购执法。县公安、烟草专卖、工商、质监、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依法严厉打击烟叶“二道贩子”和交售“霸王烟”等不法行为,严禁辖区外交售烟叶,严肃查处烟叶收购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