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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十一五”国内合作交流发展规划的通知[失效]

  我市国内招商引资工作重点是:
  ──突出重点领域。围绕杭州经济整体结构的战略调整,利用内资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传统制造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从根本上提高杭州经济的竞争力。工业方面以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支撑,突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用高新技术产业改造传统产业利用内资项目,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工程和新医药、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汽车制造业、光机电一体化和都市型工业,加快建设“两港五区”等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农业方面围绕发展都市农业,提高农业效益,重视和突出高新技术引进和基地建设,加强与知名大公司的合作。重点引进先进品种、技术、设备和管理。商业方面按照长三角南翼中心城市功能和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要求,大力发展现代商贸服务业;积极引进新型的商业业态和国内著名的商贸企业,加强对知名商贸流通企业、商业“老字号”的宣传推介,加大现代物流业、商贸会展业的招商推介力度。旅游业方面加大旅游基础设施、旅游娱乐设施、信息服务、交通运输、旅游区(点 )开发等项目的利用内资的力度。积极引进有规模、有影响力的全国性、国际性会展活动和知名会展企业、咨询中介机构。城市基础设施方面要突破基础设施投资回报的“瓶颈”制约,利用项目融资方式筹措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资金,探索招标选择客商的模式。同时,在城市环保、金融保险业以及文化社会事业等方面实现利用内资新突破。
  ──主攻重点区域。突出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等重点招商区域。充分利用北京、上海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内外大企业和研发中心集聚的优势,吸引国内大公司、大集团特别是中国500强企业来杭投资。
  ──发展“总部经济”。以推进“浙商回归工程”为抓手,以钱江新城中央商务区(CBD)、杭州高新开发区、武林商务圈为主要载体,以省内民营企业、回归浙商和国内500强企业、民营企业500强为重点,大力引进企业“一总部、四中心”,加速发展“总部经济”。吸引大公司、大院、大所在杭投资,筹划并兴办一批有影响力的利用内资大项目,提升利用内资水平。立足于差异化和个性化发展“总部经济”,大力发展民营企业“一总部、四中心”,使我市成为浙江乃至长三角地区民营企业设立总部的首选城市。同时,通过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和市场运作,引进中国企业500强和中国民企500强来杭设立办事机构。
  ──发展“省会经济”。立足于“服务全省、发展杭州”,发挥我市省会城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独特区位资源作用,不断增强杭州作为省会城市的集聚力、辐射力和带动力。以发展现代金融、商务会展、信息服务、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为方向,推进电子商务、物流配运、仓储批发、连锁经营等新型业态和服务方式;完善政策,优化环境,做好对省级部门和在杭中央、省属企业的服务工作,吸引更多的省级部门、外地企业在杭发展;充分发挥全省科技教育中心的作用,提供更多的优惠条件,吸引国内著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优秀人才来杭兴办高新技术企业。大力推进各部委在杭的科研院所与我市企业实现优势嫁接,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步伐。吸引著名高等院校来杭兴办教育,建成全省的人才中心。
  2.立足全局,全面完成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和对口协作工作任务。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的要求,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山海协作工程”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3 〕54号)的有关精神,全面推进对口支援西藏那曲、新疆和田、四川南充,以及对口帮扶重庆涪陵、对口协作省内衢州的工作,帮助对口地区发展经济,调整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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