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过剑飞、冷旭生副区长牵头负责。
五、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强为中小企业服务工作,促进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共同发展
主要内容:(一)推动国有企业加快整合非主业资产和中小企业改革重组,稳步实施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的多元化改革。引导国有资本加大对现代服务业、高科技产业以及旧区改造项目的投入。加强对国资企业的监管。(二)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发挥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探索“投贷保”联动机制,促进民营企业特别是创新创业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三)认真做好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创建工作,培育领军人才,促进各类人才在徐汇集聚,努力打造人才高地。
由鲍炳章副区长牵头负责。
六、大力扶持创业、促进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断完善帮困、养老、助残等社会保障体系
主要内容:(一)以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为载体,加强就业援助,鼓励企业创造就业岗位,确保完成年度新增就业岗位和失业率控制目标。(二)加强政府部门、社会中介机构、企业三方联动,强化公共就业服务,针对性开发一批就业岗位,有效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鼓励青年和大学生群体创业。(三)完善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和劳动人事仲裁院功能建设,做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及纠纷调解等工作。(四)推进区级收入核对中心及救助事务管理中心建设,完善社会救助“一口上下”信息管理系统。(五)加快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建设,探索信息化电子保姆式助老和异地养老、以老养老等服务模式。(六)全面完成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各项任务,不断提高“阳光之家”、“阳光心园”管理和服务水平,逐步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
由谢坚钢副区长牵头负责。
七、加快旧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立以动迁配套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
主要内容:(一)建立旧区改造专项资金,试点“二次征询”制度,加快启动成片二级以下旧里和城中村动迁以及历史风貌区零星地块改造,全年完成居民动迁4000户。(二)建立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实施锦江、百联等地块项目建设,全年新开工保障性住房98万平方米。(三)严格按程序做好经济适用房试点工作;健全房源筹措和管理机制,继续做好扩大廉租房受益面及廉租房实物配租工作。(四)以人才公寓为重点,探索推进保障性住房的公共租赁模式,着力解决企事业单位等各类新进人才的住房困难。(五)加大旧住房综合改造力度,完成旧住房综合改造82万平方米、家庭卫生设施改造1500户、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75万平方米,启动旧住房成套改造12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