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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汇区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四是妇女就业环境总体有序平稳,女性人力资源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的主力军作用明显。城镇从业人员中女性比重占48.21%,比“十五”末期增加2.92个百分比;全区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女代表比重占37%,比“十五”末期提高5.1个百分比。同时,关注女性就业,针对金融危机影响下的就业压力,举行专场女性就业招聘会,深入13个社区开展区女大学生“白玉兰”就业创业促进行动,为推动女性就业搭建平台;做好未就业妇女、外来女性等群体的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为妇女就业创业以及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五是关注妇女发展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妇女的生存和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通过加大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专项执法检查、构筑区妇联信访接待室、法律援助妇女分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心家园”心理咨询工作室和劝和工作室、13个社区妇女维权受理点为一体的妇女维权网络等工作,积极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在全市率先成立“开心家园”心理咨询工作室和离婚劝和工作室并起到引领作用;在13个社区(街道)镇成立社区家庭文明建设指导中心,通过市场化、项目化、实事化运作,开发并承接公共服务项目,满足社区家庭与妇女儿童的多元需求。 “十一五”期间,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科普等各项事业深入发展,就业、为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工作稳步推进。建立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新增机构养老床位2503张;建立健全“区-街道(镇)-居(村)委会”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群众文化服务活动蓬勃开展;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基本实现居(村)委会健身点全覆盖;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大中心”良性运作,妇女生存和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徐汇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态势已确立,但在妇女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突出的问题有: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法规还需进一步落实;

  --女性参与决策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层次有待进一步提升;

  --妇女婚姻家庭生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各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和街道(镇)妇儿工委的发展尚不平衡。

  二、“十二五”期间徐汇妇女发展的指导方针和总体目标

  指导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加快社会性别意识主流化进程,统筹兼顾,促进男女两性公平享有发展资源,平等参与经济发展;全面推进妇女科学发展,坚持妇女发展为本,遵循妇女发展规律,努力实现妇女合法利益的最大化和妇女综合素质最优化;全面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立足不断改革创新,引导和支持妇女融合社会、服务社会,以参与促发展,以贡献促平等,以共建促共享,为构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一流中心城区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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