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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汇区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2、推进困境儿童家庭扶助服务。为因父母死亡、贫困、离婚、遗弃、身心残疾、长期病重、服刑等原因而不能提供给儿童以适当照顾的家庭,给予育儿津贴、医疗、康复、照料及相关服务。通过经济补助的方式,鼓励作为非监护人的家属、亲属协助抚育困境儿童。(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区人口和计生委、区卫生局、区妇联、各街道、华泾镇)

  3、健全儿童保护服务。推动建立以学校、社区、医院及儿童工作机构为主体的儿童忽视与虐待的报告制度;对遭受不当对待、忽视与虐待的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介入服务,为生命健康遭受严重威胁的儿童提供紧急安全庇护服务。(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妇联、各街道、华泾镇)

  4、培养儿童社会工作者。通过儿童社工队伍的建设,配合医疗、康复、特殊教育等专业工作者,强化并提高儿童福利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为儿童发展提供综合性服务,不断提高儿童福利服务的质量。(区民政局、团区委、区教育局、区残联、区妇联、各街道、华泾镇)

  领域四:加大儿童维权力度,保障儿童各项权利

  主要目标:

  1、降低儿童受暴力犯罪侵害总数;(区公安分局)

  2、5岁以下儿童意外死亡率控制在3‰以内;(区卫生局、区公安分局)

  3、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违规查处率控制在1.2%以下;(区文化执法大队)

  4、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率;(区检察院)

  5、儿童法律援助处理率达100%。(区司法局)

  策略措施:

  1、推动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等法律法规宣传、实施力度,督促和保障各项措施的落实;(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妇联、区有线台、各街道、华泾镇)

  2、依法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提高“110”快速反应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及时、安全、有效地制止和处理侵害儿童人身权益问题,使针对儿童的暴力行为得到控制,并提高儿童的非显性保护;进一步完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体系,总结并推进针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实施的社区矫正工作。 (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道、华泾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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