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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1.充分发挥区、街乡体育组织组成的行政管理网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成的社会团体管理网络,体育总会、单项协会组成的体育社团指导网络,社区和行政村等组成的基层体育运行网络的作用,相互联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2.统筹各类人群体育均衡发展,充分发挥区教委、区农委、区民宗办、区社会办、区老龄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等主管部门的积极性,统筹规划青少年、成年人、老年人以及社区居民、农民、妇女、少数民族、残疾人等人群体育工作不断发展。
  3.加强体育社团建设。加强对单项体育协会的扶持,建立体育社团层级管理体系,根据各协会自身特点,梳理会员基本情况。根据年龄、住所、所涉及街乡分层统计,以街乡地域为服务辖区,以社区、居(家、村)委会为基本单位,以社区(村)或站点为基础开展活动;建立体育社团年终考核评定体系。强化单项体育协会作用,以“市场机制、高效运作、自我发展、做大做强”为社团实体化发展原则,着力解决体育协会发展思路、发展信心、发展方式、发展质量、发展后劲等问题,逐步实现单项体育协会实体化,到2015年,全区体育社团数量达到30家。
  (七)统筹街乡体育、健身协调发展
  1.大力发展社区体育。街道体育以社区为重点,推进体育生活化社区达标进程。将社区体育组织建设、设施建设、健身活动、居民体质测试和健身宣传培训等服务列入《朝阳区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指导目录(试行)》中,采取政府主导、多部门共同推进的方式,推进“一刻钟生活圈”建设。要将社区体育工作作为社区建设的基本内容,统筹规划,加大投入,以社区体育设施建设为重点,不断改善社区居民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大力发展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社区体育健身组织、晨晚练辅导站组织开展社区体育健身活动。整合本辖区内单位和学校的体育设施、体育人才资源,推动社区体育与职工体育、学校体育共同发展。
  2.加快发展农村体育。农村体育以村为重点,将农村体育工作纳入全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完善文化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参加北京市体育特色村镇评选活动。统筹农村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促进农村体育资源和公共体育服务均衡配置,增强农村基层体育公共服务能力,利用好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和体育人才资源,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广泛组织具有农村地区特色的群众体育活动,办好农村地区农民运动会。
  3.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将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和重要评价内容。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深入开展“阳光体育”青少年系列体育比赛和健身活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继续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办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倡导科学、健康的体育健身和生活理念,不断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培养青少年学生养成终身体育锻炼的习惯。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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