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小组的通知
(徐府发〔2011〕40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为确保我区创建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和《徐汇区关于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实施规划(2011-2012年)》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徐汇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小组

  组 长:过剑飞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章卫民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周秀芬   副区长

  成 员:

  徐国文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黄 玮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陈志奇   区商务委员会主任

  费佐祥   区财政局局长

  薛 雷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 侃   区科委主任

  庄小凤   区教育局局长

  陈澄泉   区文化局局长

  李明毅   区体育局局长

  郭本厚   区旅游局局长

  杨良藩   区税务分局局长

  夏颖秋   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局长

  施 涛   区民政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刘道恒   徐家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沈佩青   天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潘 薏   枫林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罗 晔   斜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世东   湖南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 华   田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迎新   长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维韵   康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苏国华   虹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汝琳   凌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晨蔚   龙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苗善智   漕河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公乔   华泾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徐汇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局。陈澄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袁圣华、潘晓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以上成员如遇职务变动,由该成员单位自然递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