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同意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临沂莒南证券营业部迁入北京市的批复
(京证机构发[2009]6号)
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临沂莒南证券营业部迁入北京市的申请》(鲁证字[2008]281号)收悉。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派出机构有关证券机构类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工作指引》(机构部部函[2004]273号)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将临沂莒南证券营业部迁入北京市。
二、你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的选址工作应在我局指导下进行。
三、请你公司高度重视营业部迁址的维稳工作,成立营业部迁址工作组,妥善做好客户及员工的安置,确保迁址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