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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1.综合协调组及其职责:由县食安委办公室牵头,由县卫生局、公安局、安监局、商务局、农委、质监局、工商局、畜牧兽医局、环保局等部门和有关乡镇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传达县指挥部领导的指示,协调各处置工作组及时开展工作,报告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完成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医疗救治组及其职责:由县卫生局负责,迅速组织相关医护人员组成抢救队伍,紧急调用各类急需医药物质、设备、医务人员,决定急救场所,迅速开展医疗救治工作,争分夺秒抢救中毒病人,尽快查明致病原因,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救治情况。

  3.事故处理组及其职责: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配合,依法及时查封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辅材料、被污染食品用工具及用具,配合县疾控中心技术人员采集样品送检,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追踪源头,及时查办、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4.样品检测组及其职责:由县疾控中心负责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和专家组成,负责采集可疑食物样品或病人呕吐物、排泄物等样品,及时送实验室检测,得出检测结果,并结合临床病例分析中毒原因,出具检测报告,报送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监管部门。

  5.事故调查组及其职责:由县食安委统一组织,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由县卫生局、农委、畜牧兽医局、商务局、质监局、工商局、食药监局等部门负责抽调专业人员和县疾控中心专家一道开展中毒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出具初步调查报告和进程报告。

  6.后勤保障组及其职责:由县政府办牵头,抽调县商务局、卫生局、公安局(消防大队)、财政局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员、设备、物资及救援资金等。

  7.善后处置组及其职责:县人民政府根据事故性质确定由县民政局和相关职能部门及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做好中毒人员安置、赔付、慰问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8.信息发布组及其职责:由县卫生局负责汇总食品安全有关信息,报县政府领导同意后,按有关程序发布、通报。县委宣传部负责受理事故发生地现场的记者采访申请、管理以及互联网有关信息的管理和指导,有关信息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采取适当方式发布。

  (四)乡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县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和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开展辖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组成,日常办事机构设在乡镇相关职能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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