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许可证注销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注销申请书》(原件1份);
2.《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法律依据:《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
二十五条;《
关于食品流通许可证印制发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附件;本实施办法。
(四)许可证补证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证补证申请书》(原件1份);
2.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许可证遗失的,需递交经营者在报纸上刊登证照遗失并声明作废的公告(原件1份)。
法律依据:本实施办法。
(五)许可证更换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证更换申请书》(原件1份);
2.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法律依据:本实施办法。
(六)许可证增减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证副本增(减)申请书》(原件1份);
2.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法律依据:本实施办法。
六、申请表格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食品流通许可变更申请书》、《食品流通许可注销申请书》、《食品流通许可证补证申请书》、《食品流通许可证更换申请书》、《食品流通许可证副本增(减)申请书》、《食品流通许可撤回申请书》(见附表1-7),上述表格可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受理窗口免费领取,也可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zscjg.gov.cn/)上免费下载。
法律依据:《
关于食品流通许可证印制发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本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