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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食品流通许可暂行办法的通知


  (三)许可证注销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注销申请书》(原件1份);

  2.《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法律依据:《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关于食品流通许可证印制发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附件;本实施办法。

  (四)许可证补证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证补证申请书》(原件1份);

  2.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许可证遗失的,需递交经营者在报纸上刊登证照遗失并声明作废的公告(原件1份)。

  法律依据:本实施办法。

  (五)许可证更换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证更换申请书》(原件1份);

  2.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法律依据:本实施办法。

  (六)许可证增减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证副本增(减)申请书》(原件1份);

  2.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法律依据:本实施办法。

  六、申请表格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食品流通许可变更申请书》、《食品流通许可注销申请书》、《食品流通许可证补证申请书》、《食品流通许可证更换申请书》、《食品流通许可证副本增(减)申请书》、《食品流通许可撤回申请书》(见附表1-7),上述表格可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受理窗口免费领取,也可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zscjg.gov.cn/)上免费下载。

  法律依据:《关于食品流通许可证印制发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本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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