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收奶站(挤奶厅)建站申请程序的通知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
为切实加强生鲜乳质量的安全监管,依法规范生鲜乳生产和收购,保证生鲜乳收购站建设稳步推进,自治县已于2009年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生鲜乳市场专项整治的工作通知》(察党办〔2009〕81号),其中附有《察布查尔县标准化牛奶收购站建设达标表》,对县收奶站的规划布局做了明确要求。各乳品企业、规模养殖场、奶农专业合作社,要严格按照要求,在新建收奶站前,必须向所在乡镇(场)人民政府提出建站申请,经所在乡镇(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奶业管理办公室,在获得批准后才能建站;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建设规划要求而擅自建站的,一经查实,将依法进行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