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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三小”行业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三小”行业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玉树、海西州卫生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和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省食安委印发了《关于印发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三小”行业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食安办[2011]19号),现将贯彻落实省食安委19号文件要求如下。

  一、请各地按照省食安委19号文件要求从整治目标、阶段安排及任务、职责分工、具体要求四个方面认真组织实施。并结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食药监食[2011]13号),认真做好小餐饮整规试点工作,并将好的整规经验及时报省局。

  二、各地要全面摸清小餐饮(包括小食堂、小农家乐)的实际户数、区域分布、经营现状,以及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治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整顿规范的具体措施。

  三、落实小餐饮的备案登记,建立小餐饮经营户台账,做到不漏一乡一村,不漏一门一户,对尚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小餐饮如符合准入条件的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四、各地根据小餐饮的实际状况,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0]236号)第四章第三类许可现场核查要求制定符合当地实际小餐饮许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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