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着力发展科技型园林
要落实园林科研资金,建设科研苗圃基地,制订科研计划,大力培养和引进园林科技人才,实施“科技兴园”战略,积极筛选、培育大别山乡土树种应用于城市绿化建设,研究、推广病虫害生物防治技术,为城市园林绿化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十)加强城市绿化综合管理
一是要逐步建立健全我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制度体系。要依据国务院、住建部和省、市出台的绿化法规政策,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和完善城市绿化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和行业管理制度;二是要严格执行砍伐、移植树木和占用绿地审批制度,有条件的要建立园林绿化管理数字化系统,实行园林绿化动态管理。三是严肃查处损绿毁绿行为,对侵占绿地、擅自改变绿化用地性质、乱伐树木和破坏绿化等行为,公安、城管、林业等执法部门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四是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要发挥责任主体和专业队伍的作用,切实做好现有公园、游园、广场、绿化带、花坛等公共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积极推行“以钱养事”的管养模式,不断提高绿化管养水平。要加强对城区社会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的技术指导,城区有独立院落的单位和有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要明确专人管养,面积较大的要聘请有资质的园林公司进行管养。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全市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和各县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指导,切实提高全市园林绿化的整体发展水平。五是要加强对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实施中不得随意更改、占用规划绿地,坚决取缔无园林绿化设计和施工企业资质的单位从事设计、施工业务,积极推行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制和质量监督、监理制,确保绿化质量和景观效果。对确因条件限制绿地率不能达到规定指标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向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缴纳绿化补偿费,用于异地绿化。六是加强城市古树名木保护,对古树后续资源进行调查建档,落实管理责任,加强指导和监管。
(十一)创新园林绿化投资体制
坚持政府投资为主,将城市绿化建设和维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实现政府对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的投入与同级财政收入同比例增长,确保园林绿化资金的长期有效投入,保障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的需要。各级财政要加大对风景名胜区和城镇绿化的投入力度,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促进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同时积极推广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和民间资本投资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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