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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增设培训项目的复函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增设培训项目的复函
(穗劳社函〔2005〕347号)
广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你院《关于开办速录师培训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研究,同意你院增设速录师培训项目,培训级别: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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