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馆内常设免费服务项目不少于6项,并予以公示;利用馆舍每周开展活动,全年达40次以上季节性专项活动,常设免费活动每天不少于5小时。(2分)
2、举办未成人文化艺术培训班不少于20期;外来务工人员文化艺术培训班不少于4期;老年人文化艺术培训班不少于10期。(3分)
3、全年对基层文化干部举办业务培训班不少于4次;(2分)
4、围绕群文创新的中心工作各专业的业务干部每年对基层文化辅导每人不少于48次;(4分)
5、对基层重点文艺创作辅导的作品获省级以上奖励不少于10件。(4分)
6、要求获得省二等奖以上科研论文、创作、表演等作品每年不少于10件。(4分)
7、举办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全年不少于6次(组织广场、乡镇和面向弱势群体开展的活动各不少于1次)。(4分)
8、举办大型文化展览每年不少于4次。(2分)
9、举办有规模有影响的长三角及杭州都市经济圈文化交流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1分)
10、每年重点扶持组建5个文化团队,组织下基层演出150场。(3分)
11、创建基层文化活动基地(示范点)不少于8个(其中农村基地占30%不少于2个);创建未成年人文化活动基地(示范点)不少于4个(其中1个在农村);外来务工人员活动点2个。(3分)
12、全年出杭州群众文化季刊4期。(1分)
13、完成两个具有指导性参考价值的群文调研课题或调查报告2份。(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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