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稳步实施。从各街镇自身特点和发展需求出发,将农村地区发展纳入区域发展整体规划,正确处理好“先为与后为、多为与少为、快为与慢为”的关系。围绕新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纳入城市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的农村区域,有序推进城市化进程;对纳入农业发展规划并且条件成熟的区域,有序推进城镇化进程;在条件尚不具备的区域,通过旧村改造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改善农村面貌。实事求是,统筹推进,重点突破,分步实施。
2.坚持“三改一化”、“三区联动”的发展思路。按照“村改居、农改非、集体经济股份化和农村城镇化”的发展思路,突出滨海新区特色,统筹做好方案设计、相关改革与制度建设,确保改革方案符合发展阶段和新区农村发展实际。按照“居住社区、农业产业园区、工业示范园区联动发展”的思路,加快建立城乡间高度融合、互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夯实城乡统筹发展的经济产业基础。
3.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推进。从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工作入手,顺应农村居民对改善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的迫切要求,充分听取和尊重农村居民意愿,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注重社会公平,通过协商公开公正的解决群众诉求问题,切实保障农村居民合法权益,真正做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
4.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加强对农村工作的指导,强化对农村建设发展的组织和领导工作。充分调动大型国有企业、民间团体、社会组织等各界力量参与农村城市化建设,引导各类资源向街镇、向乡村、向基层倾斜,形成全区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有序推进城市化进程
依据滨海新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纳入城市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靠近核心城区的农村区域,有序推进城市化进程。
(一)做好土地征收工作
根据滨海新区土地管理改革专项方案,利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试点政策,进一步完善并有序推进“先征后转、征转分离”的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方式。严格按照规划控制土地征转分离规模,严格规范土地转用程序。土地征收过程中严格落实国家的耕地保护政策,积极探索新区耕地“延时占补”平衡新模式,研究完善异地占补平衡工作。完善城乡建设用地的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开发,探索城乡建设用地的统一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