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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钦州市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目标:城市居民、农村居民、学生、教师、校外青少年防治艾
  滋病知识知晓率分别达95%、90%、100%、100%、80%以上;加强党
  政领导干部防治艾滋病责任教育与培训,乡镇以上党员干部培训率达
  100%。
  (二)公共场所预防艾滋病项目
  内容:1.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进农村活动。在基层卫生院、卫生室设立防治艾滋病专题宣传栏、安全套免费发放点。(责任部门:卫生监督、农业等部门)
  2.防治艾滋病公共场所宣传教育。在城市主要路段、街头、广场、公园、商业区,建筑工地、公路、铁路、候车室(亭)、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和口岸、出入境区域等适宜的地方设立固定防治艾滋病、无偿献血等知识的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组织做好建设工地从业人员防治艾滋病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督促企业结合技能、安全等培训开展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责任部门:建规、交通、旅游、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
  3.重点人群防治艾滋病知识健康教育。对宾馆、饭店、美容美发、按摩足浴、游泳场(馆)等经营单位的业主、从业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的宣传培训;定期组织娱乐场所工作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星级饭店(宾馆)的大堂、招待所和旅店服务总台、房间要备有供顾客自取的防治艾滋病知识的宣传材料,放置安全套供免费使用。(责任部门:卫生监督、公安、人口计生、旅游、工商等部门)
  目标:实现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覆盖100%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各县区至少开展2次大型的城镇宣传活动;农民工、业主和高危人群防治艾滋病知识知晓率分别达80%、95%、95%以上;全市免费发放安全套60万只,公共服务场所安全套和宣传材料的放置达95%以上。
  (三)依法治理性接触传播与毒品传播艾滋病项目
  内容:1.加强吸毒人群干预工作,建立由公安、卫生、司法等多部门联合参与的、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与强制隔离戒毒机构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联系转介机制等。(责任部门:公安、司法、食品药品监督、卫生监督、疾控等部门)
  2.加强暗娼人群干预工作,重点加强对农村、城乡接合部的暗娼和流动暗娼的行为干预。组建高危人群行为干预队伍,大力实施安全套推广行动,提高暗娼的安全套使用率,减少艾滋病的感染和传播。(责任部门:疾控、卫生监督、公安、人口计生等部门)
  3.积极引导社会志愿者组建防治艾滋病宣传社团,招募防治艾滋病义务宣传员,大力开展防治艾滋病知识培训工作。(责任部门:团委、血站、疾控、卫生监督、红十字会、民政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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