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统筹管理全市普通中考、高考和成人高考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和高、初中学籍管理工作。
(九)负责协调全市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十)协调规划、指导并推动全市教育系统的教育科学研究。
(十一)统筹规划、指导并管理全市中小学教学技术装备工作。
(十二)制定全市勤工俭学发展规划,组织全市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指导中小学校开展劳动实践活动。
(十三)统筹管理、协调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五)拟定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师资培训、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内部审计科)
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全局性综合文字工作及重要文件起草和发文审校;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修志、信访、提案建议的办理及印章、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行政信息的收集、报送、发布;负责机关车辆管理、后勤服务、报刊征订、清洁卫生、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和协调解决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对市教育局及所属学校的财务支出和项目经费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对所属学校行政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含干部职工调配、奖惩、录用、转正、离退休等工作)、劳动工资、人事统计及档案保管等工作;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全市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工作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下属单位领导班子的培养、考核、选拔和推荐工作;负责下属单位领导的考核、任免工作;负责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管理、指导全市教育系统财务工作,编制所属单位教育经费预算、决算并组织实施;负责“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专款预算的编制、分配和管理;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及报送工作;编制教育系统基建规划,负责投资计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参与基建项目的竣工验收;指导校舍建设和改善办学条件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直属学校的基建工作、后勤工作;组织教育系统财务人员进行职业再教育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