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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任务

  (一)建立诚信建设制度和标准体系。依照国家发布实施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CMS)建立及实施通用要求》、《食品工业企业诚信评价准则》和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指南、诚信评价实施细则、诚信信息征集与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和标准,认真执行、做好落实。

  (二)建立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开展诚信建设相关标准宣贯及人员培训,指导试点企业建立诚信管理体系。督促企业完善检验检测手段,提升质量检测能力。加强原料管理,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完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开展诚信自查自纠,建立自律机制。

  (三)建立诚信信息征集和披露体系。以重点企业试点为基础,开展全市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和查询披露系统建设,推动实现部门间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及时向社会公布诚信体系建设信息。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依法采集及披露企业诚信信息。

  (四)建立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在诚信体系建设基础较好的试点企业开展试评价,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评活动,指导企业依据评价准则和评价实施细则开展对标达标自我评价,为逐步向全市食品工业企业全面推开创造条件。

  (五)加强行业自律机制建设。行业协会加强自律机制建设,裁定和完善行规行约,开展诚信宣言、公约、自查或互查等自律活动。试点企业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和诚信管理人员,开展重合同、守信誉、依法生产经营的活动,倡导文明诚信经商,提高企业和员工的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形成有效的企业自律机制。同时,建立企业失信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六)加强诚信宣传与诚信文化建设。开展全市食品工业诚信专题宣传活动,褒扬诚信企业,警示失信行为。组织试点企业开展知识培训、法制讲座、技术咨询、企业诚信文化交流等活动。

  (七)加强诚信奖惩机制建设。各县区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专项工作经费,支持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工作和诚信体系平台建设,要加大对钦州食品诚信生产和品牌质量宣传。同时,采取分类监管、失信曝光和市场退出等手段,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

  五、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4月至7月)。

  在深入开展食品工业生产安全和质量管理宣传的基础上,从全市乳制品、肉类食品、葡萄酒、罐头、饮料等食品工业生产行业中,选择有一定基础、具有行业代表性的重点企业,确定为我市首批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试点企业。

  (二)机构建立完善和试点企业培训阶段(2011年6月至7月)。

  由市工信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行业组织,建立诚信建设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诚信建设办负责组织试点企业对诚信建设行业标准、实施指南、评价细则、管理办法、工作方案等制度、标准进行学习培训。

  (三)试点全面展开阶段(2011年7月至11月)。对在全市范围内选定的试点企业中,全面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试点企业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及实施计划,召开动员会,开展自评自查,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诚信建设办做好工作指导,进行绩效评估,组织专家开展试点评价,设计、构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管理平台。

  (四)总结和巩固提高阶段(2011年12月)。完成工作总结并组织召开试点阶段总结会,交流做法。在试点企业中初步建立起一个自我完善、自我约束、诚信履行的良性循环长效机制,为稳步提高我市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保障能力和在全区推行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附件9
钦州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办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食安办〔2011〕17号)要求,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现结合我市2011年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坚持“政府推动与分级实施、以人为本与服务大局、因地制宜与形式多样、部门配合与公众参与”的原则,紧紧围绕我市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内容、目标和要求,广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促进公众树立科学的食品消费理念,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预防、应对风险的能力,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监管人员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主题与教育对象

  以“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为主题。以领导干部、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业全体人员及媒体采编、网络管理人员为重点,面向全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三、宣传内容与时间安排

  (一)主要宣传内容。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食品安全知识;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绩和先进典型经验;违法违规案例警示教育等。

  (二)工作时间安排。

  1. 制定行动方案,启动活动仪式。2011年6月,各地制定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方案。6月13日上午,全市统一启动“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

  2. 编写培训教材,印制宣传资料。2011年8月底前完成。

  3. 分级分类分批开展教育培训。2011年6月至l2月,组织领导干部、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业管理者及媒体采编、网络管理人员等分别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4. 组织开展科普活动。2011年6月至l2月。

  5. 组织媒体开展宣传。2011年6月至l2月。

  6. 工作总结。2011年12月。

  四、重点任务与主要措施

  (一)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市、县区在6月13-20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声势浩大、深入人心的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体配合开展集中报道,提升宣传周活动的社会效应。

  (各县区食安办或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办事机构、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同完成)

  (二)分类开展教育培训活动。

  1. 举行食品安全宣传周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市食安办组织,研究布置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事宜。

  2. 与自治区同步举行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

  (三)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教活动。

  1. 开办“食品添加剂与食品安全”访谈节目,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工商、质监、水产畜牧兽医局举办主题交流会和座谈会以及接受媒体采访。

  2. 采用街头咨询、张帖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设立公众热线、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大力宣传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知识、各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用其危害和措施,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宣传至农户、农村企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以及从业人员。

  3. 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设食品安全科普知识专栏主题,刊发科学认识食品添加剂评论文章。

  (四)组织开展“五上五进”活动。

  1. 开展“食品安全上街”活动。组织开展灵活多样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专项行动内容、食品安全监管成效、安全食品和辨别识假科学方法等内容。(市食安办牵头组织实施)

  2. 开展“食品安全上墙”活动。利用墙体,制作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张帖宣传标语、海报、图片等,形成食品安全宣传“墙头”阵地。(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及各有关部门负责)

  3. 开展“食品安全上媒体”活动,充分发挥媒体强大的信息传播功能,组织发动媒体多角度多形式刊播食品安全知识。(市委宣传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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