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进一步加大违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在边贸进口食品中逃避检验检疫行为,加强边贸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边贸进口食品管理,建立和完善边贸进口食品检验监管长效机制,保障边贸进口食品安全。
二、工作步骤
(一)排查阶段(2011年6月)。
1. 主要任务
开展调查摸底,查找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全面掌握边贸进口食品中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等情况,督促辖区内边贸进口食品企业开展自查自纠。
2. 具体措施
(1)边贸进口食品企业开展自查。将国务院和国家质检总局和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及时传达到辖区内进口食品企业,督促企业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照
《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进口食品台账、流向记录等各项规章制度。
(2)开展摸底调查。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摸清边贸进口食品的状况,全面掌握进口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等情况。
(3)公布举报投诉方式,发动群众举报边境违法进境食品行为。在钦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务科报检受理窗口公布辖区进出口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及时追踪调查。
(二)清查整顿阶段(2011年7月)。
1. 主要任务
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管检查力度,针对边贸进口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加强对边贸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确保进口食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
2. 具体措施
(1)开展对边贸进口食品企业全面清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严格落实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准确。进口食品标签标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使用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
(2)加强边贸进口食品检验及监督抽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结合卫生部印发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至第六批)公告和各地实际情况,以水产品、预包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食品为重点产品开展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抽检,提高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
(3)加强风险监测。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制定下发的进出口食品风险监控计划,进一步完善边贸进口食品的监控实施方案。
(4)加大打击力度,严惩违法行为。按照严字当头、从严监管原则,对发现问题的违规企业依法严惩,并按规定上报列入“违规企业名单”上网公布。对专项整治中发现涉嫌犯罪的重要线索和案件要及时向公安司法部门移送。
(三)规范巩固阶段(2011年8-11月)。
1. 工作任务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推动形成监管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企业诚信管理档案,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2. 具体措施
(1)根据边贸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结合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特点,建立完善边贸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管理长效机制。
(2)建立进口食品企业质量诚信档案,对诚信守法企业予以检验检疫便利,对不法企业予以严厉打击。
(3)加强培训,提高质量控制水平。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能力。加强对进口食品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规意识、质量意识,增强诚信经营的自觉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要高度重视此次边贸进口食品专项治理工作,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组建工作机构,细化任务分解,明确分工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坚持深入基层、靠前指挥、加强协调、重点督查。要切实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各项监管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到岗、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确保专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技术保障能力。
加强对实验室建设的投入力度,配备相关仪器设备,加大对实验室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边贸进口食品、农产品检测项目的有效开展。同时,要加强对食品相关检测标准方法的收集和学习研究,丰富检测技术,提升检测水平,为做好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加强部门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加强与市食安委以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坚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肃查处食品安全问题,加强部门配合和信息沟通,形成监管合力。
(四)加强宣传报道,形成强势舆论氛围。
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国家的政策、国办通知要求、
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各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及其危害以及严厉惩处的措施,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理性消费。
(五)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掌握情况。
进一步完善食品监测报告、通报机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汇总报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进展情况。
附件8
钦州市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试点建设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工信部等l0部委联合印发的《
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管理的通知》要求,为加快我市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为目标,以加强质量安全诚信为核心,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通过政府指导和推动,行业协会加强自律,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社会各界参与并监督,逐步建立起企业责任为基础、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
(二)工作原则。坚持制度建设与教育宣传相结合、企业责任与行业自律相结合、政府推动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失信惩戒与诚信褒奖相结合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
2011年6月至7月,启动全市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从乳制品、肉类食品、葡萄酒、罐头、饮料等食品工业生产行业中,选定具有代表性的重点食品工业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试点探索建立政府部门协同推动、行业协会组织实施、食品企业积极参与、诚信责任有效落实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运行机制。同时,发挥试点示范作用,推动我市食品工业企业质量信誉水平和责任意识明显提高。
三、组织领导
建立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市工信委具体负责和牵头召集的部门联席会议和协调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共同推进我市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成立市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诚信建设办),承担推动我市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日常工作,包括制定工作实施计划,组织专家指导我市、行业和企业开展试点建设,审核并管理企业诚信信息,建立并维护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平台,组织受托开展标准升级等工作。各县区也要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