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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专网平台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专网平台的通知
(钦政办〔2011〕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为加快全市电子政务建设步伐,切实推进办公自动化,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启用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专网平台,政府系统的非涉密公文将通过电子政务专网平台传输。现就做好公文网络传输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运行时间安排

  专网平台自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为试运行阶段,在试运行期间,非涉密文件实行纸质、电子公文双轨并行的方式;2011年10月1日起正式运行,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各类非涉密公文,将通过专网平台传输,不再印发纸质公文;2012年1月1日起,实行非密级公文网上报送,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呈报市人民政府的各类非密级公文,原则上一律通过专网平台办公系统报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原则上不再受理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报送市人民政府的非密级纸质公文。对非平台接入点单位报送市人民政府的各类非密级公文,须同时按要求将纸质公文制作成电子公文,一并报市人民政府。

  密级公文不得通过专网平台办公系统传送。密级公文和附件为规划图纸、效果图、音像材料或大表格等不宜制作成电子公文的公文,仍按纸质公文有关要求报送和运转。

  二、完善运行环境

  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专网平台所需的运行环境。配齐电子公文传输必需的计算机、彩色打印机等设备。加强电子政务专网的安全管理和设备维护,安装常用杀毒软件,定期检查、维护计算机网络,发现问题要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网络出现异常情况要立即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及时恢复网络连通。

  三、及时签收公文

  电子公文的发送和接收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在专用计算机、打印机上进行处理。要确保电子公文及时签收,当天公文当天签收,紧急公文随发随收。电子公文发送后,发文主办单位应对公文的接收情况进行查对,并根据缓急程度进行催办和督办,发现问题及时与接收单位联系。

  四、落实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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