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钦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钦政办〔2011〕1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为做好我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为完成“十二五”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打好基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减排实施方案》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广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55号)要求,市环保局、发改委编制了《2011年钦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钦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减排计划所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是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也是考核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各部门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要加强领导,确保列入减排计划项目落到实处。
二、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减排计划的分解工作,采取必要措施,切实组织好减排计划的实施。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各有关部门于2011年8月6日前将2011年度减排计划的实施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并报送市环保局、发改委。
三、市人民政府对各县区列入减排计划的项目完成情况实行年终考核。对领导不力、不完成任务的县区主要责任人,按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有关规定实施问责,对于其他责任人员,按行政不作为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2011年度钦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十二五”时期是继续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时期,国家已经确定将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种主要污染物减排作为“十二五”约束性指标。做好“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对于我市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为做好我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做到早计划、早落实、早实施、早见效,为完成“十二五”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打好基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广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55号)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编制本计划。
一、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考核、强化重点减排工程监管,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量,扎实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落实,确保年度减排任务目标的完成,推动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0年分别减少1.5%、1.2%、2%、0.3%。
根据2010年污染源普查情况,2010年我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34641.69吨,其中工业排放量为11404.74吨、生活排放量为21694.38吨;氨氮排放量为2966.69吨,其中工业排放量为204.17吨、生活排放量为2762.52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3482.24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8706.38吨。结合2011年我市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的测算结果及减排目标形成的减排量情况,要完成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须较2010年分别净削减519.6吨、35.6吨、269.6吨和56.1吨。
二、2011年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预测
(一)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预测
按预期GDP增长率13%测算,预计2011年工业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1317吨;按城镇常住人口增长率3.5%、人均化学需氧量产生系数74克/人·日进行测算,预计2011年生活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917吨。2011年全市工业和生活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合计2234吨。
(二)氨氮新增排放量预测
按预期GDP增长率13%测算,预计2011年工业氨氮新增排放量46吨;按城镇常住人口增长率3.5%、人均氨氮产生系数8.3克/人·日进行测算,预计2011年生活氨氮新增排放量105吨。2011年全市工业和生活氨氮新增排放量合计151吨。
(三)二氧化硫新增排放量预测
2011年火力发电无新增计划,加强燃煤电厂脱硫设施的监管,计划年排放量控制在5212吨内(与2010年持平)。非火力发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放强度取4.98千克二氧化硫/吨原煤(2010年数据),预计2011年非火力发电行业二氧化硫新增排放量3154吨。2011年全市火电行业和非电行业二氧化硫新增排放量合计3154吨。
(四)氮氧化物新增排放量预测
2011年火力发电无新增计划,加强燃煤电厂脱硫设施的监管,计划年排放量控制在10964吨内(与2010年持平)。2011年水泥行业无新增计划,故未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其他非火力发电行业氮氧化物新增排放量1074吨;交通新增氮氧化物710吨。2011年全市火电行业和非电行业氮氧化物新增排放量合计1784吨。
三、2011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项目及预计减排量
(一)化学需氧量
2011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减排计划项目共9项,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6595.2吨。其中,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2项,即灵山县污水处理厂和浦北县污水处理厂,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2088吨;工业企业治理工程项目6项,即浦北县安寨糖业有限公司、钦州市荣星淀粉有限责任公司、钦州市那丽万隆淀粉有限公司、钦州市那彭淀粉厂、钦州市久隆永达淀粉厂和钦州市那丽鸿达淀粉厂,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4499.2吨;结构调整减排项目1项,即钦州市柯林工贸有限公司,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8吨。
(二)氨氮
2011年,全市氨氮减排计划项目共8项,预计减排氨氮387吨。其中,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2项,即灵山县污水处理厂和浦北县污水处理厂,预计减排氨氮362.1吨;工业企业治理工程项目5项,即浦北县安寨糖业有限公司、钦州市那丽万隆淀粉有限公司、钦州市那彭淀粉厂、钦州市久隆永达淀粉厂和钦州市那丽鸿达淀粉厂,预计减排氨氮24.5吨;结构调整减排项目1项,即钦州市柯林工贸有限公司,预计减排氨氮0.4吨。
(三)二氧化硫
2011年,全市二氧化硫减排重点是加强对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脱硫设施的监管,确保其脱硫设施稳定运行。同时,对灵山县太平明辉矿石加工厂、灵山县蜀湘矿业有限公司、灵山县桂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灵山县文岩水泥总公司第一水泥厂(灵山县桂冠水泥有限公司)、钦州市选矿厂、钦州市明晖冶炼有限公司、钦锰冶炼厂、钦州市大寺水泥厂、钦州市湘钦水泥厂(浦北县绿宝石水泥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等9家企业实施非火电结构调整,预计减排二氧化硫402.94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