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奖励2009年度先进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决定
(钦政发〔2010〕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2009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工作重心,抓住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有利时机,扎实开展“保增长、防风险、促稳定”工作,努力增加信贷投放,全年新增贷款125.36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32%,同比增长238.26%,增幅位居全区前列,为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进一步推动我市金融工作发展,鼓励先进,按照《钦州市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奖励办法》,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金融工作成绩显著,为支持钦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钦州银监分局、中国银行钦州分行、兴业银行钦州支行、农业银行钦州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市农信联社、建设银行钦州分行、交通银行钦州支行、工商银行钦州分行、广西北部湾银行钦州分行、华夏银行钦州支行、农发行钦州市分行、邮储银行钦州分行等14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奖励。